质 管 部
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
二、贯彻落实公司质量方针目标,制定本岗位的质量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质量管理文件在本部门的执行,每季度参与检查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
四、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药品质量进行严格检查监督,在公司内部有效行使否决权。
五、在公司各部门的配合下,协助质管部长做好本公司的质量培训、教育工作。
六、负责对上报的质量问题进行复查、确认、处理、追踪。
七、负责指导并监督药品采购、储存、养护、销售、退货、运输等环节的质量管理工作。
八、负责药品质量查询信息的收集整理,对客户反映的质量问题及时查出原因,迅速予以答复解决,并按月整理查询情况报送业务部门。
九、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建立药品质量档案。收集各种药品质量信息和各种有关质量的意见、建议,组织传递反馈,并按季进行统计分析,提供分析报告。
十、负责不合格药品报损前的审核及报废药品处理的监督工作,填报《不合格药品审批表》,做好《药品销毁记录》。
十一、收集、保管本部门的质量资料、档案,督促各岗位做好各类记录台账、记录、保证本部门各项质量活动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十二、负责设定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十三、负责系统操作权限的审核,并定期跟踪检查。
十四、监督各岗位人员严格按规定流程及要求操作系统。
十五、负责计算机系统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建立及更新。
十六、负责质量管理基础数据的审核、确认生效及锁定。
十七、负责经营业务数据修改申请的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方可按程序修改。
十八、负责处理系统中涉及药品质量的有关问题。
十九、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初审工作,留存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资料,建立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档案。
二十、负责供货单位和购货单位的资质的初审,建立供货方档案和购货方档案,并负责资质的更新。
二十一、负责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处理及报告工作。
二十二、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