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管 部
一、督促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执行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二、组织制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并指导、监督文件的执行。
三、负责对供货单位的合法性、购进药品的合法性以及供货单位销售人员、购货单位采购人员的合法资质进行审核。
四、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
五、负责药品质量投诉和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报告的审核。
六、负责假劣药品的报告。
七、负责药品质量查询结果的审核。
八、组织验证、校准相关设施设备。
九、负责药品召回的监督管理。
十、指导质管员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
十一、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和风险评估。
十二、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以及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资质的审核。
十三、组织对药品供货单位及购货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服务质量的考察和评价。
十四、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
十五、组织开展质量教育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十六、负责指导设定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
十七、组织对被委托运输的承运方运输条件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查工作。
十八、其他应当由质量管理部长履行的职责。
十九、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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